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联合倡议谈判即将完成

  电子商务联合倡议产生了《电子商务协议》的稳定文本,表明谈判可能正在接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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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联合倡议 (JI) 的共同召集人——澳大利亚、日本和新加坡——发布了《电子商务协议》的稳定文本。该协议的发布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经过近七年的讨论和谈判后才发布的。

  该文本针对一系列实质性问题提出了规则,其中包括:

  开放和电子商务,包括对电子传输关税的承诺;开放政府数据;以及互联网接入和使用电子商务。

  信任与电子商务,涵盖在线消费者保护、

  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信息(垃圾邮件)、个人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

  电信,其中介绍了电信参考文件的修订版

  与透明度、合作和发展相关的跨领域议题。

  例外情况,包括出于安全、审慎原因、数据保护和土著人民的偏好。

  目前,联合调查委员会的共同召集人已代表 91 个联合调查委员会成员中的 82 个发布了目前的草案文本,巴西、哥伦比亚、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印度尼西亚、巴拉圭、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土耳其和美国等一些国家仍在就该文本进行国内磋商。

  为什么这很重要

  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的监管目前已在各国之间签署的双边或多边优惠贸易协定 (PTA) 中进行。然而,在 WTO 框架下尚未就此问题达成具体协议。

  电子商务协议将是促进全球规范协调的重要一步。尽管最不发达国家和加勒比地区等一些地区的参与仍然有限,但联合行动依靠大量世贸组织成员的参与,这些成员占全球贸易的约 90%。虽然“促进电子商务”下的议题对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性,但消费者保护和隐私有助于将个人置于数字经济的中心。

  此外,《电子商务协议》文本还承诺不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五年后重新评估)。目前,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对电子传输实施了关税暂停令,免除了跨境数字产品(如在线电影、音乐和软件)的关税。不过,这项世贸组织范围内的暂停令很可能在下一次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到期。电子商务协议中纳入暂停令意味着,无论更广泛的暂停令是否到期,现状——不征收关税——仍将是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的规则。

  最后,该协议还提出了大量旨在满足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特定需求的条款。然而,人们怀疑这些条款是否符合目的,因为大多数条款都是以“尽力而为”的措辞制定的,并没有遵循《贸易便利化协定》(TFA)的模式,该模式将实施与现有能力和“强制性”技术援助联系起来。

  缺什么

  JI 正式开始谈判,并提出了雄心勃勃的议程,包括授权问题、关税和市场准入,以及数据流、本地化、获取源代码和网络安全等广泛的数字政策问题。

  当美国决定撤回对数据流和源代码等最“数字化”问题的支持以保留国内政策空间时,谈判就陷入停滞。尽管数据流是数字经济的命脉,但这个问题的规则似乎不太可能在短期内在多边基础上得到协调。联合召集人简单地表示, “与会者认识到,一些对数字贸易至关重要的问题尚未在本文件中得到解决。与会者将讨论将这些问题纳入未来谈判中”。

  将未来电子商务协议纳入世贸组织法律架构的机制也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另一项投资便利化发展联合倡议 (IFD) 的成员未能确保将商定的文本纳入《马拉喀什协议》第 4 条 ,该条涉及世贸组织诸边协议。鉴于一些国家明确反对,这种纳入需要世贸组织成员之间达成难以达成的共识  。这引发了对纳入其他联合倡议成果(包括电子商务成果)未来道路的质疑。

  世贸组织联合执行谈判将继续进行,但需获得多个国家的批准。美国认为,“目前的文本存在不足,需要做更多工作,包括基本安全例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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